直接掃描下方二維碼

一、案情簡介
上周拜訪顧問單位,有家旅行社質檢找到我溝通了一個旅游投訴:春節(jié)期間,張先生與妻子報名參加新西蘭旅游,形式為落地組團,游客的簽證和往返大交通都是不含的??腿擞嗁徛糜萎a品后,自行向新西蘭使領館申請了簽證,但在出團時,因簽證原因,未能入境。
客人隨后找到旅行社,要求旅行社退還全部的旅游團款。旅行社質檢人員對這個問題很是疼痛,一方面旅游投訴需要及時處理,另一方面客人簽證被拒不是旅行社原因,且旅行社跟境外供應商溝通過退款事宜,但均遭到拒絕。一時間這個旅游投訴陷入了兩難境地。
二、律師分析
(一)法律規(guī)范
《旅游法》第七十條規(guī)定,旅行社不履行包價旅游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通過上述法律規(guī)定我們可以得出,如果是旅行社原因導致客人無法正常出簽,那么旅行社肯定存在責任,只能進行補救措施,否則不僅要承擔客人的簽證費損失,還有可能承擔客人其他的實際損失費用。但本案是因為客人自己的原因導致無法正常出簽,旅行社因此產生的實際損失包含已經(jīng)向境外地接社支付的無法退還的費用,都應當由客人來承擔。
(二)簽證未出簽的責任應當由誰來承擔?
由于簽證被拒簽的情況多種多樣,例如領館問題、客人自身的問題、材料問題等等都有可能造成客人被拒簽或者簽證延遲。如果是旅行社代為辦理簽證的,旅行社在為客人代辦簽證時,應當提前告知客人相關注意事項,以及旅行社免責的相關條款和信息,避免出現(xiàn)問題后,旅行社與客人之間發(fā)生糾紛。
本案中,張先生是自己申請的簽證,全程旅行社未參與其申請簽證的過錯,因此對于因簽證原因未能實際出境的,最終被拒簽的結果,不是旅行社可以控制的,所以本案中簽證被拒簽的事情,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三)相關損失是否應當由客人承擔?
根據(jù)《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顧名思義為實際上造成的財務減少、滅失或毀損,以及因此增加的支出。間接損失是指可得利益的損失或其他可能造成的損失。
本案中,春節(jié)期間屬于旅游旺季,來自世界各地的游客都在新西蘭進行觀光旅游,所以新西蘭當?shù)氐牟蛷d、酒店等產品完全就是見風漲,不說跟股市一樣一分鐘一個價,也是一天變好幾次。針對這種特殊情況,旅行社只能在客人支付預付款時,就開始進行項目預定。
雖然不管什么原因,旅行社在簽證沒有出來之前,就開始預訂相關項目并支付了費用,是具有一定風險的,一旦客人簽證沒有出來,預定的項目就會有損失,這個損失費用誰來承擔?如何承擔?就變成了游客與旅行社之間的癥結點。
如果旅行社在預訂項目之前,告知了游客該情況并征得了游客的同意,換句話說,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那也就沒什么好說的。問題就在旅行社沒有告知客人,這種情況下的話,旅行社就存在一定風險。因此,對于此類情況,建議旅行社最好在預訂前提前對客人進行告知,并征得客人的同意。
因此,簽證問題只要旅行社在送簽沒有過失過錯,就無需為客人被拒簽承擔責任,簽證費損失也由客人自行承擔;另外新西蘭的相關費用,如果旅行社沒有告知過客人并征得客人同意,這個費用只能旅行社自己承擔。
三、法律建議
旅行社和游客之間因為簽證問題引發(fā)糾紛不在少數(shù),怎樣才能盡可能避免大家因此起爭執(zhí)呢?本律師總結了以下幾點,供旅行社參考。
1.幫客人代辦簽證時,一定要告知清楚客人所需資料、資料收取截止時間、出簽風險以及旅行社的免責條款,讓客人做到心中有數(shù)。
2.收到客人資料后,旅行社應當核對客人基本資料,包括護照是否過期、資料是否有缺失等,及時告知客人并要求客人在一個時間段之內送達。
3.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在簽證沒有出來之前就預訂項目,一定要告知客人實際情況與風險,并征得客人同意。
4.與客人溝通注意事項時,盡量使用書面方式,保留相關告知證據(jù)。